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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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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认定、生态修复效果评估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技术支撑作用,健全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提升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研判、技术鉴定、风险评估、修复验收等工作科学性、公正性与专业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人才,组建专家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行业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环境及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专业人员均可申报。 二、入选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客观公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重大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 2. 热爱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评审、技术研判、现场勘查、案件论证、报告审核、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自愿服从专家库管理,积极参与相关技术服务。 3. 具备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司法鉴定、生态赔偿、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导则,能够独立完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技术工作。 4. 原则上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业绩突出、经验丰富;特殊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三、征集专业领域 1.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化学、环境水文地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辐射环境监测等。 2. 生态专业领域:生态学、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生态、水土保持、农业生态、野生动植物保护等。 3. 资源与勘查领域:地质矿产、水文水资源、海洋资源、土地资源、农林资源、环境地质、矿产资源勘查等。 4. 法律专业领域:生态环境法、行政法、司法鉴定、环境损害纠纷调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 5. 其他相关专业:环境风险评估、损害量化核算、生态修复效果评估、环境法医、农业环境、畜禽养殖污染、流域生态治理等相关专业。 四、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退休专家可由原单位或行业机构推荐。 五、申报材料 1. 《定西市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入库申请表》。 2. 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业绩证明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3. 个人专业业绩、从业经历、代表性成果、参与相关鉴定评估项目等材料。 4. 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六、遴选与入库管理 1.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专业审核、综合遴选,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2. 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正式纳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统一颁发专家聘书,实行动态管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专家人数和专业领域情况适时启动专家增补的征集和遴选工作。 3. 入库专家将优先参与环境损害鉴定评审、案件论证、技术咨询、修复验收、标准研讨、培训授课等相关工作,依规履行专家职责、享有专家权利、承担专家义务。 七、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二)报送地址 联系单位: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9号 联系电话:0932-8235487 电子邮箱:dxhbgpk@163.com 联系人:王海生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人员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申报及入库资格,纳入失信名单,终身不得参与本领域相关专家工作。 2. 专家库组建、遴选、管理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遴选费用。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所有。 特此公告。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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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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