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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发布时间: 2026- 03- 27 14: 3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9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定西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区)督察和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与4名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及10名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对14个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走访问询,调阅资料430余份,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电举报问题51件。深入工矿企业、河流沿线等88处开展现场调查,制作走访记录和问询笔录14份。对群众举报件涉及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督察报告。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定西市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地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绿满陇中”行动和美丽定西建设,持续筑牢陇中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党政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定西市委、市政府主动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精心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以来累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环委会会议110余次,制定出台《中共定西市委关于实施绿满陇中行动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定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并在市级媒体开设《“一把手”谈生态环境》专栏。

(二)承担绿色使命,自然系统功能稳定向好。持续开展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以来完成造林封育267.96万亩,水土保持率提高至70.22%。通渭县李家店乡成功创建为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刚强兄弟”被评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与天水市、甘南州建立渭河流域和九甸峡生态补偿机制,争取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补资金957万元。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定西-陇南)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已通过国家竞争性选拔并成功落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建成市级美丽幸福河湖19条65公里,洮河临洮城区段建成全省首条“数字孪生”河流。部署开展“垃圾革命”,渭源县建成全省首家“和美乡村 净美家园”智能生态环卫一体化项目。渭河、洮河定西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Ⅲ类、Ⅱ类标准,洮河(定西市段)入选全国第四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四)突出产业升级,绿色转型步伐持续加快。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成首笔人工造林碳汇收益1100多万元,成功签约全省首单和黄河流域最大一笔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1.1亿元。“定西马铃薯”成为全国首个获得“气候生态农产品”优级认证农产品。全市2021年至2024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工作位列全省第一。分别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2家、13家,认定省级绿色园区1家,临洮铝业用水模式入选工信部工业废水循环典型案例。

(五)聚焦系统发力,督察整改成效持续巩固。第一、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8个问题以及2022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转办的469件群众举报件均已办结;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13个问题,5个已整改销号,其余8个已完成整改正在组织验收销号,转办的86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此次督察期间,定西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专题片反映问题,实地督导22个点位,有力推动问题整改,5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整改完成率80.4%。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5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42件,其中责令整改11家,立案处罚6家,立案侦查1件。

二、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定西市地处黄土高原腹地,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重要部分‌,也是甘肃省“四屏一廊”生态布局的关键区域,是构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察发现,定西市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河道采砂整治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和短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需提高。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县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上仍有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在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还不够,一些项目审批不严、监管不力,未批先建、违规取水、违规占地问题仍有发生。走访问询发现,有的部门和县区片面强调历史欠账多、环境基础设施差、干旱少雨等客观因素,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仍有不足。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定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虽已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实际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矿山开发破坏生态问题多发,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违规占地问题依然存在,有关部门未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产业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分高耗能设备未完成淘汰;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有差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重视不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散煤管控不够有力,清洁取暖改造推进缓慢,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严,排放不达标机动车淘汰报废进展滞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指导和监督不够,秸秆焚烧、尾菜倾倒问题时有发生,畜禽养殖粪污处置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足,取用水监督管理不严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是个别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不足。部分县(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依然明显,运行管理水平不高,安定区、陇西县等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未严格落实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堆混存,渗滤液违规采用表面回灌方式处置。根据定西市住建局提供资料,2024年城市再生水利用量195万吨,利用率27.8%。督察发现,其中景观环境用水在未严格按照修订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21-2019)新增因子标准进行规范检测的情况下,依然通过泵站提升排入定西湖。个别群众举报件办理质量不高,寺沟镇巴仁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在已存在建筑物的情况下,仍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

四是绿色发展动能不足。产业政策执行不严格。东兴铝业陇西分公司电解铝项目未按要求购买绿电,未能完成省级下达的53.6%绿电指标要求。节能审查监管存在短板。未按要求制定节能监察计划,2024年仅对全市25家重点用能企业中的4家企业进行节能监察,监察比例不足20%。个别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未达标。2024年度,甘肃三易水泥公司和漳县祁连山水泥公司1#线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是110.72千克标准煤/吨、110.92千克标准煤/吨,均未达到《定西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节能指标要求。中铝铝箔(陇西)有限公司能效为1179kWh/t,低于国家规定的基准水平。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进展缓慢。全市摸排的347台(套)落后机电设备中,漳县祁连山水泥、临洮铝业、东兴铝业等10家企业共计154台(套)未按期淘汰。同时,万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康途汽车服务中心仍在使用落后机电设备,未纳入淘汰名单。

(二)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还有差距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还有不足。“十四五”期间省上下达定西市PM2.5浓度年度目标为25微克/立方米,定西市2022年、2023年、2024年PM2.5浓度分别为28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29.4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没有完成年度目标。2025年1月-11月市区PM2.5浓度为25.19微克/立方米,虽同比得到改善,但要完成24微克/立方米年度目标难度极大。市区集中供热结构不合理,供热锅炉小而散,现有供热点5处,供热锅炉18台,其中40蒸吨锅炉6台,占比达33%,7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尚未通过验收,仍在调试运行。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滞后,安定区建成区1520户尚未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建成区、城乡接合部还存在散煤取暖等问题。部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窑、磨废气处理环节的增湿塔。陇西县润通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于2024年底开始试运行,至今未取得排污许可。岷县中寨镇砖瓦厂烟气脱硫系统未规范投加碱液,脱硫循环浆液pH值为2.6,脱硫效率下降。定西钲炆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大量砂石原料露天堆放,“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监管存在短板,康途汽车服务中心、协和汽车服务公司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配备不足,上汽大众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自2021年建成后至今未更换过活性炭且活性炭板严重堵塞。面源污染管控存在差距,部分县(区)“四烧”问题时有发生。定西国际商贸物流产业园部分在建项目大量建筑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扬尘管控措施。定西高新区西四路道路施工项目和“1619地块”平整项目“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移动源污染治理推进缓慢,全市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低于60%,与国家下达甘肃省的70%年度目标存在较大差距。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摸底不彻底,部分企业相关设备未按规定编码登记和记录进出场信息。289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751辆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89辆国一及以下、355辆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要求淘汰报废。12家重点企业门禁系统建设未完成,影响移动源污染管控成效。

二是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亟待加强。各县(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未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制度。定西市住建局统计2022年-2024年全市累计产生建筑垃圾64.45万吨,处置率已达100%,但督察发现,仍有大量建筑垃圾未纳入监管范围,各县(区)均存在违规倾倒现象,倾倒点位占地共计262亩。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通渭县平襄镇大量建筑垃圾将原有沟道阻塞。临洮县中铺工业园区内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混合倾倒,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陇西县、岷县指定的临时倾倒点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岷县西郊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北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未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产生的建筑垃圾台账不清、去向不明。

三是固体废物监管薄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蓝天马铃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处理处置薯渣,在约4.7万平方米土地露天堆放晾晒。甘肃渭源浩宏缘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违规填埋病死猪,未按环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动物产品废弃物,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存在虚假记录。定西福园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锅炉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灰渣、除尘灰与生活垃圾混合倾倒。临洮县工业园区内部分企业将铸造废砂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掩埋,其中锁葫芦沟倾倒点占地面积约8亩。污泥处置管控不到位,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在未鉴定污泥属性的情况下违规将污泥按一般固废处置,2023年至今共拉运污泥59.75吨。顺泰铝业有限公司循环水池污泥无出入库台账。危险废物全流程管控落实不严格。渭源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违规将30.5吨未开展达标监测的飞灰转移至渭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部分飞灰在厂区内露天堆放,产生的900余吨炉渣未进行属性鉴别,违规在厂区南侧倾倒填埋并侵占河道。顺泰铝业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未纳入危险废物全流程管控。陇西县润通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未建危废暂存库,废铅蓄电池等危废未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制度。

四是个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甘肃新江越种猪养殖有限公司未按有关要求检测并规范处置沼渣、沼液,从2023年开始将大量沼液直接还田,2024年9月检测报告显示总养分、有机质不达标,2025年将38093立方米沼液还田处理。安定区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投产运行,未按环评要求建设180立方米的事故池,其主要产出物沼肥未按照《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中A类污泥标准进行检测,直接还田。渭源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将餐厨垃圾处理车间未处理废水长期往炉渣堆排放。岷县腾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未按要求规范建设,防尘措施未落实。汇聚恒废旧物资回收站违规回收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

(三)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

一是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展缓慢。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共371个,尚未完成整治图斑231个,占地面积720.75公顷。按照《定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要求,2025年修复比例达到60%,实际修复比例为45%。2017年下达修复治理资金后,截至目前岷县沟麻背无主金矿修复项目、岷县曙光无主金矿修复项目还未完成验收。部分矿山存在修复标准低、恢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渭县含宝矿业未落实相关要求完成闭坑采区的生态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金正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建筑用砂矿后,未拆除生产设施,未开展土地复垦。临洮县中铺镇何家山村西北侧历史遗留开采区域未进行恢复治理。南玉沟石料有限公司大量渣土、洗砂底泥露天堆积在宝峰沟内,侵占河道300余米,未采取防护措施,水土流失严重,影响行洪安全。

二是违规占地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县(区)未严格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矿用地管理的通知》(甘资规发〔2020〕5号)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安定区、临洮县、陇西县、通渭县、渭源县36家持证矿山均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违规占用旱地、林地、草地等土地。岷县6家持证矿山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岷县自然资源部门对矿山违规占地情况底数不清。临洮县甘肃大森建材有限公司违规占地428.3亩。通渭县宏祥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未利用地84亩,占用其他草地17亩。陇西县鸿盛通达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林草地19.53亩。南玉沟石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用地手续,矿权占地217.7亩,其中其他林草地147.05亩,在2025年8月陇西县自然资源局就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问题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工停产通知后,仍继续加工生产。

三是矿山建设开采不规范。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存在开采不规范、破坏生态等问题。陇西县中恒商砼-文投采石场未严格按开采方案设置台阶开采,形成剥离裸露立面,未设置排土场。通渭县良贤矿业矿山阶梯式开采落实不到位,开采面整体呈立面,未按要求设置排土场,矿区附近仍存在通渭县宏晨采砂场遗留堆渣,占地4.1亩。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临洮县张家沟石灰岩矿IV矿区部分矿石与弃渣沿山体边坡随意倾倒,未按要求设置拦挡与防护措施。临洮县中铺镇下铺村小岩沟建筑用花岗岩矿在矿区外沟道内无序堆放砂石料,破坏草地、侵占河道共计3.73亩。绿色矿山建设整体进展缓慢,按照《定西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虽然编制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但没有严格落实到位。《进一步支持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新建矿山(2021年后新设采矿权)在采矿权出让时将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纳入出让合同,正式投产1年内,通过绿色矿山核查验收,但定西市2021年以来新设采矿权的已投产大中型生产矿山中,有5宗还未建成绿色矿山。

(四)河道采砂违法违规问题较多

一是违规占地问题多发。部分县(区)对河道采砂企业监管不严,渭源县莲峰河及其一级支流蒲川河两侧7家砂场违规占地363.7亩,清理整治和恢复治理不到位。临洮县永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向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申报内容为建筑废料加工项目,但实际建设为砂石料加工点,该项目未经批准违规占用临洮县中铺镇下铺村80.37亩土地修建洗砂设备、堆放砂料。岷县洮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堆砂场违规占地5.43亩,且开采现场未按要求设置电子围栏、地磅等基本管理设施,其采砂机械信息未登记、未撤离。岷县孵磊再生资源公司违规占地40余亩,在洮河岸线范围内违规设置洗砂底泥堆场,并向洮河岸线倾倒底泥约340立方米。

二是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严。部分河道采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现场管理粗放,生态修复滞后。岷县6家河道采砂企业配套建设项目(加工场、堆料场等)未按要求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陇西县9家河道采砂企业在水土保持设施未完成自主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陇西县锦兴洗砂场违规占地11.57亩,未布设截排水沟、沉砂池、拦挡设施等水土保持工程,砂石料及弃土弃渣未规范堆放,洗砂底泥排至砂场南侧约2亩田地内,均无围挡、苫盖等防护措施。

三是采砂企业管理不规范。通渭县河道采砂许可均由通渭晟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申办,其下属所有采砂企业均沿用该公司同一套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及河道修复方案,未针对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具体情况逐一进行规划。堆砂场设置方案未严格落实《通渭县2025年河道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未对堆放场地建设、信息公示及台账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要求。采砂企业均未落实全封闭彩钢结构原料及成品堆场、全密闭车间等防护措施,砂石料无序堆放问题突出。通渭县宏鹏标准化砂厂在采砂作业结束后,未按照“谁开采、谁清理,即开采、即修复”原则,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平整复垦,作业器械也未及时撤离,沿河道违规修建作业便道,砂石料堆场沿河道设置并堆存6000余立方米砂石原料及成品料,未按要求在靠河道岸边堆筑高度2m的砂堤。陇西县晟开砂场砂石料覆盖不全,未配套建设全封闭生产、储存场所,露天生产且无抑尘措施。安定区香泉腾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及时对西河二郎庙沟采区进行平整和修复。

(五)水环境专项督察情况

一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25%。截至督察进驻结束时,定西市2025年再生水利用量为401.91万立方米,利用率为19.55%。非常规水利用量底数不明,台账不清。全市有12家重点用能企业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未达到要求。已建成的引洮灌区高效节水和田间调蓄设施配套滞后,仍以渠道自流输水、大水漫灌为主。《定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制定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调度方案和计划,落实计划用水管理,除生态补水外,其余非常规水缺乏专项规划,未全面纳入水资源配置。

二是违规取水问题多发。安定区巉口水利工作站2024年至2025年违规向定西聚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提供引洮灌溉水695吨作为工业用水,并按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收取水资源费。岷县源建建筑废物回收加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至2025年无证取用洮河地表水,2022年至2023年无证取用地下水,用水底数不清。临洮县中铺镇212国道沿线16处洗车点擅自打井取水。安定区巉口镇、李家堡镇、凤翔镇、团结镇等区域存在机井无证取水用于农田灌溉的问题。

三是水环境治理有差距。个别控制断面有时存在水质超标情况。2025年3月渭河桦林断面、峡口水库断面和2025年7月大南河南川村断面水质为Ⅲ类,均未达到Ⅱ类考核目标。《定西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提出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为96.5%,但截至2025年9月,定西市污水收集率仅为75.94%,远低于规划要求。赵家铺污水处理厂配套37.6万立方米淀粉废水调蓄池库容已满,因前端UASB反应器未运行,淀粉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比例由3:7改为1:9,导致大量淀粉废水无法按设计标准及时处置。陇西县首阳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厂从偃丰渠截流收集污水,进水量波动异常,最高时达到1.5万吨/日,是设计处理能力的3.75倍。

四是河湖岸线管理薄弱。关川河、骡子沟等河流沿线存在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问题。正通有机肥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水沿周边沟渠散排至外部环境。漳县良盛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露天堆存,部分粪污堆积在场外沟渠。甘肃旺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殖粪污露天堆积无防护。博裕振恒建材公司在康泉村村委会东侧加工点违规占地近20亩,洗砂废水直排中铺沟。中铺镇日日顺西侧800米处加工点违规搭建洗砂设备,违规占地140多亩,洗砂废水和泥浆流入附近沟道。

五是关川河不能稳定达标。关川河为干旱地区季节性河流,径流量小、河流自净能力弱,虽通过实施生态补水推进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但补水量不足,加之部分河段生活污水未经收集排入河道,导致河流水质不稳定。2025年2月、7月、9月红岘儿断面超Ⅴ类水质标准限值。2025年5月,清源污水处理厂未履行排污口变更审批及监测备案程序,擅自变更入河排污口位置、违规改造排放管道并接入关川河内,导致无法正常开展水质采样工作。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建立市、县(区)纵深推进、部门横向联动机制,构建起“全覆盖,无盲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问责办法和奖惩机制,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从严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紧盯重点任务,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的有效传导。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大力调整“四个结构”,统筹产业转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推进美丽定西建设。要全方位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认真落实河湖长制,科学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坚持举一反三,切实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到位。要紧盯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解决影响和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问题,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要建立市级领导牵头包抓责任机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此次督察指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和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目标、措施等要求,实行验收销号制度,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和群众举报件的办理工作。

请定西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报告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按照要求,要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 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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