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大唐陇西100兆瓦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932-8210692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9号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唐陇西100兆瓦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 | 大唐新能源开发(陇西)有限公司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噪声:本工程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除。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使用商砼,施工区域未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因此,施工期未产生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租赁当地村民民房为施工人员提供食宿,不单独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使用租用民房厕所,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3.大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物料运输和使用、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扬尘等。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属于无组织排放。同时,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通过采用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活动范围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等措施,同时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可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实现场地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废包装材料等,其中废钢筋、废包装材料等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由施工单位将其全部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后期过渡方案临时地埋电缆拆除过程产生的废混凝土由施工单位将其全部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拆除的电缆分类回收,可利用部分妥善保管,废弃部分按相关要求处理。5.自然生态:本项目位于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本工程影响范围内无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分布。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产生在施工期。由于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完成后场地可通过对土地进行平整、洒水、按照土地功能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1.电磁辐射:本项目输电线路通过理论预测分析,可以得出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kV/m(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标准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2.噪声:本项目单回路线路声环境影响分析类比“马鬃山第一风电场A区200MW工程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同塔双回路(单边挂线,预留一回)线路声环境影响分析类比“白塔(城北)110kV送变电工程”,根据类比结果: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营期跨越连霍高速两侧40m区域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区标准要求;跨越陇海线两侧40m区域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b类区标准要求;架空线路在城镇空间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架空线路在其他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3.固废: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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