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保护环境与促进发展同步,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力推进了“生态立县”战略的深入实施。 一是强化环保组织领导。先后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委员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落实环委会定期会商机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部署。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落实。二是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建立了“网络+网格”“河长+警长”“督察员+监察员”的“3+”监管机制,在全县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环境监管体系,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制定了《漳县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以行业管理为经、以属地管理为纬”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以行政区域和行业主管为依据,将全县划分为南、中、西3个一级网格和13个二级子网格,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将每个网格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子网格,全县共划分网格230个,落实专兼职环境监管员456人。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漳县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责任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讯员杨辉、张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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