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 处 理 和 | 是否 | 责任人被处理 |
1 | X3GS202312150025 | 2003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以来后,举报人合法承包的4亩林地、100多棵经济林杏树及生长50年左右的21棵大树,在2013年、2016年、2021年、2022年被乡镇干部与村干部、地方政府侵占毁坏,另有1.5亩梯田被故意毁坏,拆成山坡陡地,至今没有任何人补偿。 | 定西 市 | 生态 | 举报人反映的树木位于安定区新集乡小南岔村黄家湾社,2013年因该社至阳坡庄社道路狭窄,无法适应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经村民协商集体讨论同意后自发组织拓宽了道路;2016年该路段因雨水冲刷严重,影响群众出行,新集乡人民政府争取第三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建设试点财政奖补资金,通过“一事一议”项目对该道路再次拓宽、砂化;2020年,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对该砂化路实施了硬化工程。通过安定区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图库核实,道路施工过程中实际占用途径区域退耕还林地0.6亩(其中永久使用林地0.4亩,临时使用林地0.2亩),地类均为未成林造林地。现场勘察时,由于群众举报事项距今时间较长,该区域占用林地原有植被已毁坏,无法核实具体树木是否为100多棵杏树和21棵大树。经走访当地农户,参照同地块保存树木生长情况,推算其毁坏山杏约17株。经查阅资料核实,2021年7月17日,安定区林草局针对道路硬化负责人的毁坏林地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安林罚决字〔2021〕第017号),罚款4000元并责令办理审批手续、恢复林地。2021年7月21日,当事人足额缴纳罚款。2021年8月16日至10月9日,安定区新集乡人民政府、安定区林草局、定西市林草局逐级上报了该道路硬化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的请示。省林草局收到请示后,因国土“三调数据”已公布,被占用林地已变更为道路用地,无需办理林地审批手续。2021年,安定区新集乡人民政府对占用的0.6亩退耕还林采取“占补平衡”的方式,进行异地恢复,栽植各类苗木80株。经对比土地确权数据库,举报反映的“1.5亩梯田”地块属于林草地(荒坡),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范围,且未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因此不存在“故意毁坏、拆成山坡陡地”的问题。针对相关补偿等经济纠纷问题,当事人常年在外,调查组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进行了疏导协商。 | 属实 | 缴清行政罚款、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并按期完成补植树木。 | 针对道路硬化负责人的毁坏林地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并责令办理审批手续、恢复林地。目前,当事人足额缴纳罚款。因国土“三调数据”已公布,被占用林地已变更为道路用地,无需办理林地审批手续。补植补造各类苗木80株。经对比土地确权数据库,举报反映的“1.5亩梯田”地块属于林草地(荒坡),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范围,且未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因此不存在“故意毁坏、拆成山坡陡地”的问题。针对相关补偿等经济纠纷问题,当事人常年在外,调查组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进行了疏导协商。2023年12月17日,调查组实地走访该村26户群众,均对调查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2 | X3GS202312150021 | 2021年4月1日通渭县含宝矿业公司在通渭县平襄镇中林村峡口社(离居民居住房屋200米内)的山上开采石头,将河流(牛谷河支流)改成他们的运输路。生产过程中,放炮震动导致房屋有严重裂痕,大量石沙和土导致空气污染,庄稼受到严重污染。三年内,村民曾多次与其协商未能解决。 | 定 西 市 通 | 生态 | 举报人反映的通渭县含宝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含宝矿业公司”),位于通渭县平襄镇中林村峡口社,该企业营业执照、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项目登记备案、采矿许可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排污许可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生产经营手续齐全。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面积为0.163平方公里,开采区距离最近居民点约300米。 | 属实 | 加大洒水频次,对村民出行道路进行硬化,减少扬尘污染;对房屋有裂缝的5户居民纳入通渭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计划。 | 经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和现场勘验,含宝矿业公司自2023年5月正式投产运营,目前季节性停产;开采区距离最近居民点约300米,开采区及加工区临近区域没有庄稼,也没有群众反映空气污染庄稼的情况;开采过程中企业依法规范开采,落实了“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按照矿山“三合一”方案要求,对黄土剥离层通过分台阶植树种草覆绿的方式落实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恢复面积约为0.078平方公里,共种植松树、柏树苗6000余棵,坡面撒播草籽200公斤。含宝矿业公司建有封闭式生产车间,车间配套建有喷淋及吸尘装置,购置了洒水车。作业时根据天气情况对运输道路及开采区进行洒水降尘。2023年10月31日经监测,颗粒物、噪声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开采区周边有5座砖木、土木结构的房屋(10年以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裂缝,该裂缝无法判定是否由矿山开采造成,平襄镇政府已将5座房屋住户纳入了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计划。2023年12月18日,调查组实地走访采矿区周边13名群众,均对调查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