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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九)
发布时间:2023-12-11 09:53     来源: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  况

1

X3GS202312010012

陇西县巩昌镇景家桥原中心粮站院内府城隍庙管庙人员把院子胡铺乱垫,造成院内雨水不畅,2020年借院内两栋危改项目施工改造下水管道和硬化院子之际,和危改项目施工人员一道将近十亩大水泥院子的雨水直接接入两栋住宅楼的化粪池,致使大雨天气化粪池溢水直排,造成污染和院内排水管堵塞,排水不畅,雨天院内积水严重。2023年5月,陇西县住建局协调多部门开展化粪池清理和雨水管违法接入整改工作沟,举报对象当天将上午封住的雨水管口再次违法挖开,彻底破坏,整改工作以失败告终。

定西市陇西县

 水

    2020年对景家桥原中心粮站两栋楼实施城市危房改造项目时,巩昌府城隍庙管庙人员,将巩昌府城隍庙院内临近东住宅楼一侧胡铺乱垫混凝土石块,设置花园,栽植花草,且私自用土覆盖化粪池井盖,且将城隍庙供奉台搬移至化粪池井盖的混凝土石块上面,不利于日常维护两栋住宅楼化粪池,而且将部分雨水直接接入化粪池,破坏城隍庙原有水路,致使城隍庙院内雨水无法流入东侧雨水收集井,举报反映“胡铺乱垫”问题属实,但是未出现过化粪池污水溢出问题。2023年5月8日,因为群众反映,县住建局委托施工单位对城隍庙院内雨水接入污水井进口进行了封堵,组织清污车彻底清理了两座化粪池,但是管庙人员当日中午将封堵的接入污水井的雨水管口又私自疏通。

属实

封堵接入污水井雨水管口,恢复院子原水路,雨水不再通过污水井进入化粪池。

12月2日至3日,陇西县住建局委托施工单位用水泥砂浆彻底封堵接入污水井的雨水管口,拆除城隍庙院内管庙人员自行设置的花园和“胡铺乱垫”的混凝土石块,恢复院内原有坡度及水路。12月5日施工单位对城隍庙内靠近围栏一侧用渗水砖铺装,城隍庙及原中心粮站住宅楼小区雨水全部流入东侧雨水收集井。

已办结

2

X3GS202312010019

通渭县农发砂业有限责任公司义顺砂场:盗采陇川镇花湾村花湾社毛难滩砂石;在花湾村花湾社耕地中采砂,破坏村民耕地;采砂破坏花湾村花湾社区域内河道。

定西市通渭县

生态

    1.关于“盗采陇川镇花湾村花湾社毛难滩砂石”问题。经调查核实,2022年1月亿顺采砂场曾在陇川镇花湾村花湾社河段左岸从事非法开采行为,实际采得砂料190立方米,针对非法开采行为,县水务局会同陇川镇政府、陇川镇派出所依法向亿顺采砂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亿顺采砂场立即停止非法采砂活动,并严格按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形成的采砂坑槽及时回填平整、疏通河道,县水务局通过现场复查复核,该段河道平整、行洪畅通,根据甘肃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违法情形中对违法程度轻微的处罚基准在200立方米以上,故对此违法行为做了限期整改要求,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亿顺采砂场自2023年4月采砂许可证到期后再未采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关于“在花湾村花湾社耕地中采砂,破坏村民耕地”问题。2022年1月,亿顺采砂场曾在陇川镇花湾村花湾社河段左岸从事非法开采期间,对河道造成一定的影响。2023年12月7日,经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勘测认定,造成该区域0.57亩草地和内陆滩涂地破坏,未确权到户,目前,已平整恢复河道及内陆滩涂地,不涉及耕地采砂问题。
    3.关于“采砂破坏花湾村花湾社区域内河道”问题。2022年1月15日县水务局会同陇川镇政府、陇川镇派出所依法向亿顺采砂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亿顺采砂场立即停止非法采砂活动,并严格按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形成的采砂坑槽及时回填平整,经县水务局现场复查复核,该段河道恢复平整、行洪畅通。经核查,在许可采砂期间,亿顺采砂场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要求进行开采和恢复治理,对河道造成影响较小。2023年12月4日,采砂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地已平整恢复。

属实

利用来年春季,将对花湾村花湾社采砂区域内的0.57亩草地和内陆滩涂地进行生态植被恢复。

经核查,通渭县通源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亿顺砂场在2022年1月有偷采盗采行为,影响陇川镇花湾村花湾社段河道生态,县水务局等主管单位及时发现制止,督促企业通过回填沙坑、平整河道等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恢复了河道原貌。

未办结

3

D3GS202312010012

李家堡镇麻子川村的污水处理站常年不运行处理污水,直接将污水排入东河河道,夏季臭味扰民,11月30日举报人在河道查看发现排放的水突然清澈了,东河河道有人堆放生活垃圾。

定西市安定区

    李家堡镇麻子川污水处理站,位于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麻子川村,该项目为2019年中央农村污水治理试点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正式投入运行。该污水处理站采用“缺氧+好氧+沉淀+生物滤池”处理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40m³/日,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4014-2019)二级标准,设计受益人口约1940人,废水达标治理后排放到东河。该污水处理站建成后由李家堡镇政府负责日常管护及运行,运维费用由镇政府统筹解决。
    经调阅2023年度运行记录及电费缴费凭证,2023年1月至11月,该污水处理站9个月正常运行,7月和8月因污水处理站水泵及电路等设备损坏临时进入停运维修阶段(7月5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报备),9月份完成维修后恢复正常运行。2023年4月17日至18日、9月19日至21日两次监督性监测(委托甘肃晟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分别为40mg/L和54mg/L、氨氮分别为0.640mg/L和0.492mg/L、总磷分别为2.28mg/L和0.34mg/L、总氮分别为21.6mg/L和12.8mg/L,出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4014-2019)二级标准。2023年6月26日至7月2日自行监测(委托甘肃晟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79mg/L、氨氮1.34mg/L、总磷0.43mg/L、总氮8.43mg/L,出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4014-2019)二级标准。
    经现场勘查,该污水处理站排口至东河河道总排口之间(约340米),有13户住户(其中4户常年外出)因位于污水处理站排水管道末端且相较于污水处理站地势较低,其产生的生活污水无法通过自流的方式进入麻子川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而是直接接入该污水处理站出水口至东河河道总排口之间的排水管网直接排放。2023年12月2日经现场取样监测(委托甘肃晟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河河道总排口化学需氧量306mg/L,氨氮126mg/L,总磷11.2mg/L,总氮161mg/L,出水水质远远超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4014-2019)二级标准,河道内有明显臭味。经现场走访群众,该污水处理站因7月和8月停运维修、部分污水溢流有明显臭味。
    2023年12月2日现场核查时,河道内没有堆放生活垃圾。
    经问询该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因废水收集处理量小(现场察看每日收集处理量约7m³),处理达标废水间歇式排放(4-5天排放1次),当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废水排放并与直接排入该污水处理站出水口至东河河道总排口之间的排水管网的生活污水混合后,在东河河道总排口排出时,就会产生“排放的水突然变得清澈”的情况。

属实

建设1座污水收集池(20m³)对未纳入管网的部分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定期用吸污车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李家堡镇政府制定了《李家堡镇麻子川村污水处理站未端工程实施方案》,拟在沿污水处理站出水口至东河河道总排口排水管网、距总排口约10米处新建1座20m³污水收集池,对没有接入污水处理站的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定期用吸污车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杜绝直排河道。同时,加强河道监管,引导群众将生活垃圾堆放在垃圾收集点,杜绝乱丢乱倒的现象。

未办结

4

D3GS202312010022

举报人称有人将整个镇的生活垃圾倒在靠近梅川镇牙利村洮河边的耕田里面进行掩埋,已经掩埋好多年,掩埋时间不固定。

定西市岷县

土壤

    1.基本情况。梅川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3-5吨,镇区有垃圾转运车辆2辆,村级转运车辆95辆,保洁员359名。执行“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的运行机制,将全镇分为2个片区,每2天转运1次,将产生的垃圾全部转运至西江镇垃圾填埋场处理,未将全镇的生活垃圾倾倒在举报人反映的耕地,也未掩埋。举报人反映的垃圾倾倒问题主要为近年来附近村民私自倾倒的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倾倒垃圾约600方(建筑垃圾约500方、生活垃圾约100方)。2.处理情况。一是立即清运。12月2日,接到转办函后,梅川镇政府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车辆对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全部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回收企业,规范处理。12月4日已全部清运完毕。同时,在洮河沿线村加强转运频次,由原来的每2日转运1次,增加到1日转运1次。在洮河沿线村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垃圾分类,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处理。生活垃圾投放到村委会指定的收集点,统一收集处理,群众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联系村委会,协调建筑垃圾回收企业,规范处置。二是开展环境监测。12月4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委托甘肃晟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倾倒地块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开展取样检测,12月5日取样完毕,预计12月9日出具水样检测报告,计划12月16日出具土样检测报告。三是开展监管履职情况调查。岷县住建局和乡镇政府针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拟对举报件反映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四是“举一反三”加大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岷县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各类违法违规破坏耕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组织县住建局、县融媒体中心对全县18个乡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五项长效机制建立运行、相关项目实施、村庄内外及农户环境卫生、农村改厕、废旧地膜清理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督查,及时反馈曝光督查结果,督促整改及时到位,抓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属实

在2024年3月前完成修复,同时建立垃圾收集点,引导周边群众规范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加大垃圾转运车辆和清洁人员收集、清扫力度,确保人居环境质量提升。

对岷县梅川镇综合执法大队在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巡查中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巡查不到位问题;牙利村存在环保宣传未做到群众全覆盖、对村上群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日常检查指导存在的问题,由镇纪委对相关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具体案件正在办理中。

未办结

5

D3GS202312010023

举报对象将村民在卫生院旁边走的一条公路、两条土路占用,将树木砍伐,每年都在砍伐,今年用农药将树木毒死。

定西市临洮县

生态

    举报人反映的卫生院为临洮县康家集乡卫生院,位于临洮县康家集乡汤家川村,康家集乡卫生院东临县道X221,南临王会兰饭馆,西(北)临居民住户。王会兰饭馆南侧紧邻贾家沟河道,贾家沟河道南北两侧各有一条硬化道路。
    举报人反映的公路为贾家沟河道南侧的硬化道路,经询问汤家川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周边村民,该硬化道路为康家集乡汤家川村康西社通村巷道,是2022年实施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时新建的。原康家集乡汤家川村康西社通村巷道(砂路,长80米,宽3米),在2022年实施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后弃用。经现场勘验,弃用巷道上修建了花园、栽种了植物,现有的通村巷道和弃用巷道上均未发现被村民占用。
    举报人反映的两条土路,为贾家沟河道内一条部分村民横穿河道的便道和贾家沟河道南侧一条农户到贾家沟河道挑水使用的便道。经调查核实,2013年康家集乡先后实施了修建河堤和农村人饮工程,横穿河道的便道位于河道内被取缔,到贾家沟河道挑水的便道已荒废。经现场勘验,河道未发现便道;到贾家沟河道挑水的便道已长满植被,未发现被村民占用。
    经调查核实,康家集乡汤家川村康西社周边栽植的树木未发现被砍伐的情况,未发现人为用农药毒死树木的情况;举报人反映的对象宅基地周边有其父辈栽植的树木23株(杨树9株、榆树4株、果树4株、柳树6株),被反映对象在春季会对影响其宅基地采光的树木树枝进行修剪,未砍伐。经现场勘验,被反映对象宅基地周边栽植的23株树木依然存在(4株树木已枯死、19株树木生长正常)。经临洮县林草局调取国土三调和林草湿融合数据库进行核对,被反映对象宅基地周边栽植的树木不属于林地,属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的相关规定,被反映对象对树木树枝进行修剪的行为是合法的。

不属实

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经调查,该案件反映问题属于邻里之间纠纷造成的信访问题。调查组在调查清楚事实后,现场走访了举报人,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进行情绪疏导,积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并组织当事人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经对汤家川村12名村民走访调查(包括举报人),均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责任编辑  :  庞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