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执法中坚持帮扶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及时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助力消除疫情影响,加快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转变执法方式。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精神,全面摸底核实,将环境信用良好、无严重环境违法记录、在线设施运行稳定的5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因企施策,精准执法,采取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强化服务管理,做好保障服务。对依法依规、稳定达标排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或免于现场检查,切实降低对企业的影响。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法情节,但危害后果轻微的企业,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帮扶指导让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免于立案调查。今年以来,全市实施行政告诫7起,行政指导56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9份,指导帮扶76起,多措并举,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企业自我灵活纠错,实现生态环境管理效果最大化。
二是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定西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季度、月度执法检查计划,对一般企业落实“双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排查,实现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同时有效整合排污许可、“三同时”落实等检查事项,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避免了多次登门、重复执法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非现场监管,向省生态环境厅拓展报送12家排污企业,开展电力用能监控,实施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电量匹配监控,全市共有56家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接入国家监控平台,41家接入市级监控平台。通过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进一步强化在线监控、电力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电子督办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的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管执法效能最大化。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一般监管企业351家次,重点监管企业162家次,跨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5家次。
三是全面实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员、全过程推进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将日常监督执法、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鼓励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执法人员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为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定西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扩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将2022年20起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全部落实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罚责相当,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有效,进而增强群众对柔性执法的信赖度。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的规定,将执法信息在信用中国、门户网站等全面公示,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大力推进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为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要求,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上已公布的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事项,研究制定了“两轻一免”清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避免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全面彰显生态环境队伍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和帮扶并重的优良服务形象和崭新精神风貌。2021年7月份以来,立案调查违法行为共69起,其中对18起轻微、及时改正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及首次违法、及时改正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对22起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同时对免于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企业在案件调查、执法文书制作及送达、召开专题教育约谈会议等全程,开展了普法宣传,及时帮扶指导企业改正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推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担当。
五是坚持案卷评查常态化,发挥典型效应。建立了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合执法大练兵“五个一”定期学习,2022年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按季度分批集中评查,确保全年评查案卷为全市立案数的100%。针对案卷评查发现的行政处罚卷面、执法程序和实体方面问题,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严肃整改,强化对环境行政执法案卷的“质检”,切实提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等方面的能力,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特别是在非现场执法、两轻一免、开展执法宣传与服务等方面总结提炼了一批行政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有4份被省生态环境厅采纳作为典型案例,公布宣传,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柔性执法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知晓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