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数据判定及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5〕26号),经判定,2021年5月我市无污染源自动监控日数据超标情况。
特此公告。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