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省级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市级19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共2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分局应结合省、市级重点企业名单和地方实际情况,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筛选原则(详见甘环土壤发〔2017〕5号),确定2021年县区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各县区分局要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日常环境监管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下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二)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有污染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隐患设施的,尽快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装置。
(三)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一次,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四)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五)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发生变更或者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六)重点单位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迹象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规定及时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对省级和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应当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应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相关义务。
四、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拒不履行相关工作责任的,各县区分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责令停产整治。
定西市2021年省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定西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
2 | 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定西分输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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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 |
4 | 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陇西分输油库 |
5 | 甘肃招金贵金属有限公司 |
6 | 甘肃省临洮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7 | 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临洮分输油库 |
8 | 岷县天昊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
定西市2021年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定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中心 |
2 | 通渭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3 | 通渭县马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
4 | 通渭县城区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
5 | 陇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巩昌环卫管理站 |
6 | 陇西县文峰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
7 | 甘肃三迪植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8 | 甘肃铝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 | 甘肃林涛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
10 | 临洮县红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1 | 临洮县李范家村垃圾填埋场 |
12 | 临洮县闫吴家垃圾填埋场 |
13 | 临洮县中铺生活垃圾填埋场 |
14 | 临洮县辛店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
15 | 临洮县新添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
16 | 渭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
17 | 渭源县莲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
18 | 漳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
19 | 岷县垃圾填埋场 |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