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环执法发〔2020〕20号)要求,定西市制定了专项执法检查计划,积极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目前已完成排查检查工作。
通过积极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12369”信访举报以及网络信息等多种渠道,结合污染源普查结果、环评审批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掌握的情况,对全市范围内12家泡沫行业、14家制冷企业(食品加工企业)、1家汽车拆解企业涉及制冷剂、发泡剂等行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通过排查,未发现ODS生产、销售企业,无组合聚醚生产企业,未发现非法使用ODS情况。
下一步,定西市将加大涉ODS重点行业企业监管,进一步查明制冷剂、发泡剂等原料来源及废料去向,建立监管台账,并将排查出的涉ODS重点企业纳入本地重点监管名单,通过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使用四氟乙烷等暂未实施管控物质使用单位及新增可能涉ODS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优化企业监管清单,对违法生产窝点及受控用途无配额或原料用途未备案违法生产企业,发现一起、查办一起。
